国家政策
中汽协《新冠肺炎疫情对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的影响及建议》

国六或推迟
2月17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向生态环境部和工信部提交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轻型车国六标准实施的影响及建议》中指出,鉴于对汽车行业的重大冲击,为避免2019年地方政府提前实施国六、车企竞相竞价消化库存造成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重现,帮助汽车企业共度时艰,建议国六标准应给与产业适当的过渡期,利用财税优惠措施鼓励消费,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11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智能汽车战略
2月12日,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的通知”(以下简称“战略”),为加快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战略》提出,要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 等)实现区域覆盖, 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 开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车船税减免
2月21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四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批次《目录》涉及新能源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1款,目录涉及比亚迪、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上汽大通、上汽大众、神龙汽车等13家汽车厂商。

财政部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节能减排补助
2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将第二条 “专项资金”修改为“补助资金”,”删去“以奖代补主要根据节能减排工作绩效分配;据实结算项目主要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而新能源汽车补贴就隶属于“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范畴,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补贴不再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资金拨付方式。

工信部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推动复工复产
2月24日,工信部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其中特别提到优先支持汽车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并且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指导意见》共十条,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另外,全力保障重点医用防护物资供给、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打通人流物流堵点、加强分类指导。

地方政策
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

促消费
2月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通知显示,为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促进汽车消费,佛山市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简化购车登记手续、加快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提升汽车金融服务质效等多项措施。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将对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该《通知》将于3月1日实施,有效期1年。

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新能源补贴
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财政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广州“48条”提振消费稳定外贸

振消费稳外贸
3月3日,为抓好疫情防控中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外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为提振汽车消费,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2020年3月至12月底,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此举有望进一步释放二手车出口采购车源,促进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