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疫情防控中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广州市人民政府于3月3日对外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到为提振汽车消费,对新能源车消费者进行补贴,对二手车置换“国六”新车进行补助。稳定外贸方面提到要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提升通关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经营风险,增大出口信用保险补贴力度。
据《措施》介绍,为了提振汽车消费,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2020年3月至12月底,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措施》提出,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出台我市重点境外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展会及省、市境外重点经贸活动的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人员费用(机票、住宿)给予最高5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最高资助10万元。用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大力发展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数字贸易等服务贸易,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区建设。推广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拓宽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实现银行、税务、外汇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提高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外贸企业一个月可多次申报退税。协助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在疫情结束后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指导产品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内销转出口。
降低外贸企业经营风险。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的企业,对实缴保费给予20%的补助。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加强出口信用保险线上客户服务,开辟定损核赔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理赔条件,优先处理受疫情影响出口企业的出险理赔。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压力较大的信用证结算企业,可向银行部门申请适度延长押汇期,且不影响企业信用评级。
2月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给予每辆车2000-5000元不等的补贴。在购车环节加强消费信心,刺激汽车消费。
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2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要推动有条件的地市出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广州、深圳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和竞拍指标。